“冰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新延伸

2018年12月06日
本文作者:太和智库研究员    赵婧

 

导语:2018年9月,中国3.6万吨货轮“天恩号”完成了穿越北极圈的处女航,成为中国开拓“冰上丝绸之路”的最新标志。未来,北极航道将使中国获得比通过苏伊士运河和巴拿马运河更快捷抵达北半球国家港口的运输通道。太和智库研究员赵婧认为,作为“一带一路”的新延伸,“冰上丝绸之路”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有望成为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新契机。为此,中国需准确拿捏“不缺位”与“不越位”的度与量,通过与有关国家的北极开发计划搞好对接,充分发挥自身能力优势,在北极新空间开发中发挥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同时,亦应加强调研评估和政策法规建设,为“冰上丝绸之路”建设发展的顺利推进提供可靠保障。

 

2018年8月4日,“天恩”号货轮停靠在江苏省连云港港口码头。新华社记者 刘红霞 摄 (图片来源:新华社)

一、“不缺位”

 

北极新空间拥有巨大战略价值,作为国际社会的重要一员,中国应基于自身国情,以建设“冰上丝绸之路”为契机,积极参与北极的开发利用。

 

所谓“冰上丝绸之路”,就是穿越北极圈,连接北美、东亚和西欧三大经济中心的海运航道,其中包括“东北航道”和“西北航道”,这两条航道通过北冰洋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2015年12月,中俄总理年度会晤公报提出“加强北方海航道开发利用合作,开展北极航运研究”。2017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莫斯科与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会面时,正式提出“共同打造冰上丝绸之路”。2018年初,中国政府发表首份北极政策文件——《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高度关注北极冰融加速对全球航运和贸易的潜在影响。

 

当前,中国90%以上的外贸货物运输都依赖海运。同时,随着能源对外依存度逐渐上升,中国寻求多元化的能源运输通道的需求也在持续增加。按传统航线,中国与欧洲贸易往来必须经过马六甲海峡、印度洋和苏伊士运河,航程远、费时长,途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较大。若能通过北极航道开展对欧贸易和能源运输,则可有效降低航运成本、提高航运安全性。据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极地战略研究室主任张侠测算,“冰上丝绸之路”将使上海以北港口到欧洲西部、北海、波罗的海等港口的航程缩短25%-55%,每年可节省533-1274亿美元国际贸易海运成本,其对中国的意义不言而喻。

 

除航运价值外,北极还蕴藏丰富的自然资源。根据美国地质局发布的报告,北极地区未探明油气资源占全世界未探明油气资源的22%。如正在开发的中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集天然气勘探、开发、液化、运输、销售于一体,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工程,被誉为“镶嵌在北极圈上的一颗能源明珠”。2019年,该项目三条生产线将全部建成,届时每年可向中国稳定供应400万吨液化天然气,这将对促进中国能源结构调整产生积极影响。

 

二、“不越位”

 

由于北极地区所蕴含的巨大战略价值,有关国家均采取积极行动“进军北极”,战略博弈日趋激烈。

 

首先,参与博弈国家众多。目前已形成了以环北极国家为主、其他利益攸关国次之的竞争格局。其中,环北极国家包括俄罗斯、加拿大、美国、丹麦、芬兰、冰岛、挪威和瑞典8国,其他利益攸关国主要有英、法、意、中、日、韩、印等。

 

其次,逐鹿北极国家间存在既有隔阂。北极只是有关国家的一个新的矛盾焦点,而在北极战略博弈态势凸显之前,这些国家之间就已经存在一些固有的分歧芥蒂。比如,环北极8国中,以俄罗斯为代表的一方同美国为主导的另一方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已是交锋不断。从某种意义上讲,北极地区的博弈是这种既有斗争的延续,但这种博弈却并非完全对垒分明。比如,以美国为主导的一方,其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相关国家也都是各揣算盘。

 

第三,不同国家对北极的战略关切程度不同。对环北极国家来说,北极地区事关国家重大利益,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决定国运,因而,对这些国家而言,在北极地区的一得一失都举足轻重。对其他利益攸关国来说,北极地区巨大的战略价值促使他们将参与北极事务提上议程,以期日后在北极新空间的开发利用中占据有利位置,但这并非关乎其核心利益。

 

对于中国而言,参与北极事务,推动“冰上丝绸之路”建设发展,须基于自身实际,统筹考量、稳妥推进,切不可盲动盲从。

 

从外部环境看,中国并不具备深度介入北极地区博弈的条件。中国不是环北极国家,相较于环北极国家,中国不具有深度介入的法理依据和地缘优势。目前,北极战略博弈主要是在以美、俄为代表的环北极国家间展开,而在当前国际环境下,中国深度介入北极事务,有可能会给中国同有关国家的关系带来新的变数和不确定性因素。

 

从内部看,中国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依然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搞好自身发展建设应是当务之急。因此,中国参与北极事务需要统筹好时机与策略,把控好战略投入的投向与投量,并与自身发展建设需求与进程搞好融合对接。

 

三、稳妥推进

 

《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明确了中国“近北极国家”和“重要利益攸关方”的定位。这一定位决定了中国建设“冰上丝绸之路”的政策总基调,即量力而行。其具体包涵两个层面的含义。

 

一是作为北极域外国家和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中国应恪守“争端由域内国家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妥善处理”的行为准则,充分尊重北极国家的地位。这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基础,也是北极国家愿意与中国合作的前提,应当长期坚持。在“冰上丝绸之路”的开发建设中,中国应以参与者、贡献者的姿态介入,为北极各方利益寻找最佳契合点,促进实现互利共赢。

 

二是鉴于北极航道和北极地区的战略价值,中国不可能缺席参与北极事务,要根据自身定位和实力积极参与北极事务。事实上,早在1925年,中国就已加入《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该条约规定:缔约国有权自由进出位于北极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地区,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前提下,平等享有在该地区开展科研以及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权利,包括狩猎、捕鱼、采矿等。2013年,中国又成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并享有参与理事会及发言、提议的权利。

 

未来,中国在打造“冰上丝绸之路”,参与北极新空间开发和建设过程中,需要重视和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注重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北极开发计划的对接。“冰上丝绸之路”并不是唯一的北极开发计划,比如,欧洲提出了“北极走廊计划”,加拿大制定出台了“北方战略”。如果能将“冰上丝绸之路”同北极周边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发利用北极的发展规划进行有效对接,搞好协调,将会产生“1+1>2”的效果。二是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北极新空间开发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相较于环北极国家,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海洋能源开采、金融资本等方面拥有自己的特色优势,有能力为北极开发的重难点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也有条件为当地居民高度关注的清洁能源项目、科研项目等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的前期考察调研与科学评估。在推进“冰上丝绸之路”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察沿线各国国情,综合考量各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最大限度规避风险,避免低效投资和资源浪费。四是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与沿线国家加强政策层面的沟通协调,并共同制定完善与北极开发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确保“冰上丝绸之路”建设发展的稳妥推进提供可靠的保障。

 

图为“天恩”轮驶进鲁昂港口码头。这是“天恩”轮首次沿“冰上丝绸之路”取道北极,访问欧洲。 新华社记者 刘红霞 摄 (图片来源:新华社)

 

当前,一些国家在北极地区的竞争仍囿于存量博弈的藩篱之中,如能突破障碍,变存量博弈为增量博弈,做大共同利益的“蛋糕”,北极历史或许能够掀开一个新的篇章。从这个角度来看,“冰上丝绸之路”不失为凝聚各方共识的有益尝试。中国应秉持互利共赢、互相尊重的原则,同一切友好国家开展合作,共同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维护和促进北极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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